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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积极推动信用监管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度融合
来源:如东县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3/12/15 字体:[ ]

今年以来,如东县人社局积极推动信用监管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推行“信用+执法”监管新机制,不但提升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也提高了用人单位诚信守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守法劳动用工环境。

一、强化信用意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诚信守法意识。组织和引导用人单位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通过网站、新媒体、报刊等载体向用人单位宣传诚实守信知识,鼓励用人单位诚信依法用工,深入企业宣讲“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政策,让讲信用的意识深入人心,让企业了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树立良好诚信守法意识。今年以来,指导服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5800家,“双随机”抽查用人单位350家,继续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赴镇区和重点企业举办了20场政策法规培训,印制宣传材料送企业、下工地、进市场,并利用电视、公众号、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二、强化信用监管。推行“信用+执法”监管模式,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一是积极开展诚信单位评价。根据用人单位上一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通过书面审查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以信用等级助监管。二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创新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保函制度。企业在指定帐户存储一定比例金额或以银行保函担保,专项用于保证支付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或保函,以信用保证助监管。三是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劳动保障监察在对企业开展用工检查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检查,规避乱执法现象,以信用执法助监管。

三、强化失信惩戒。加强失信惩戒,营造良好的诚信守法劳动用工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进行公布,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不敢违法”的震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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