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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三三三”举措提升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分类评价质效
来源:如东县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3/12/15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社会信用,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规范事业单位履职行为,如东县委编办根据省、市有关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提升事业单位信用等级分类评价质效,强化信用评价针对性、实用性。

一、制定三类标准。一是建立一般事业单位评价标准。295家一般事业单位采用《如东县事业单位信用等级通用评价指标》,分为业务活动和公益服务行为、登记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监管情况、相关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监管情况、其他信用状况四类18子项指标,全面掌握事业单位登记、运行情况。二是建立公立医院评价标准。18家公立医院采用《如东县公立医院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分为基础登记信用、遵纪守法信用、社会评价信用、运行管理信用四类28子项指标,针对公立医院业务,进行专业量化指标评价,实现医疗成效可视化。三是建立公立中小学信用评价标准。75家公立中小学采用《如东县公立中小学校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分为基础登记信用、信用承诺、遵章守纪信用、守法依规信用、社会评价信用、运行管理信用、金融信贷信用、激励加分八类15子项指标,结合“双减”、专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等政策,引入家长满意度评价,实现公立中小学运行监管科学量化。

二、明确三重评分一是事业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根据分类名单选取相应指标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为扣分表、加分表,各单位需明确填写得失分数及对应指标项目,并详细说明具体情形,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报送,自评表将作为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重要参考。二是举办单位评分。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信用指标进行全面评分,并对所属事业单位的自评结果把关、汇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委编办。三是监管单位评分。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信用办)、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10多家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据评价标准分别对事业单位相关信用指标量化评分,登记管理机关对照扣分证明材料严格把关,并将监管评分作为最终评分依据。

三、强化三项应用。一是信用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将初评结果反馈事业单位,经复核无误后,正式确定事业单位信用等级,依托信用如东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网站公示评价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作用。二是强化整改,以评促改促提升。完善信用修复机制,经事业单位申请,监管部门认为事业单位已经整改到位的,可以报编办进行信用修复;此外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纳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范围,对社会评价不高、工作职能弱化的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增编、进人申请。三是分类监管,提升监督管理效率。对于A级以上单位做好常规管理,确保其保持良好信用;对于B、C级单位,督促其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督促其提高业务能力和信用水平;对于评级为D的单位,列入重点行政执法监控对象,对法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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