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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摩托车悬挂他人牌照男子无牌无证驾驶受处罚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0/09/21 字体:[ ]

 一小伙无证驾驶悬挂他人牌照的摩托车,奔波千里来海门寻找工作。未果后,住在桥洞里的他被人发现。海门区常乐派出所交警中队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已对使用他人牌照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男子张某作出罚款5200元的处罚。

  9月15日,海门区常乐交警中队民警在巡逻途中接到信息,常乐镇玉竹村的铁路桥洞里住着一名年轻男子。民警迅速赶至桥洞,发现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此外,桥洞里还有一辆旧的摩托车。经询问和上网查询,民警发现男子张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摩托车悬挂的牌照也是挪用他人的。据此,民警将张某连人带车带至中队进行调查。

  现年32岁的男子张某家住河南夏邑。8月底,张某根据网上信息,乘车来到安徽蚌埠找工作。随后,他又辗转到六安等地找工作。试了几天后,觉得不理想的他想起曾在海门打过工。于是,9月初,他准备去海门。临行前,张某在六安市向他人买了一辆二轮摩托车,又在修车铺要了一块废旧的摩托车号牌挂在摩托车上。因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而,他不敢走大路,只能夜间走小路。

  9月12日,走了好几天的他终于到达海门常乐。当他找到原来工作单位时,却发现这里不需要工人了。尽管心里十分懊恼,但他决定留在海门继续找工作。为了节省费用,张某没有去住旅馆。白天,他骑着车去找工作,晚上,则躲在铁路桥洞里,将就一宿。两天后,其怪异的举动引起了路人的注意,躲在桥洞里的他被赶来的民警查获。鉴于张某的违法行为和其为找工作风餐露宿的事实,民警从人性化执法出发,没有对其实施行政拘留,而是作出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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