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型案例
货架上待售五种过期药品 一药店被立案查处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0/09/21 字体:[ ]

近日,海门区市监局四甲分局执法人员对某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待售陈列货架上有5种药品均超过了使用有效期。市监部门将对这一药店进行处罚。

  据执法人员介绍,当事人经营场所待售药品陈列柜中的5种药品均已超过有效期,为劣药,其销售劣药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日,执法人员已立案调查,并对过期药品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该药店或将面临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市监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大对海门境内各零售药店检查、督查力度,加强隐患排查,对于涉嫌销售假药、劣药的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侵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药品安全事件从重从快处理。同时,市监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购买药品一定要到信用等级高的药店购买,购买时一定要检查所购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