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型案例
海门交警部门查获一辆“黑加油车”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0/10/14 字体:[ ]

  10月10日上午,海门区公安局三厂派出所交警中队民警巡逻至G228国道大洪桥北侧地段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与一辆半挂车并排停放路边,形迹可疑。经检查,厢式货车内载有油罐和加油机等设备,正在给半挂车加注柴油,经现场询问,厢式货车驾驶人陈某龙(男,42岁,安徽泗县人)承认了未取得相应许可而从事柴油销售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制止并固定相关证据后,将案件线索移送市场监督局三厂分局处理。

  交警提醒:缺乏必要防护措施和运输资质的“黑加油车”,无异于“移动炸弹”,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市民应当坚决抵制,如发现有非法流动加油车,应及时向警方举报。此类“黑加油车”的油质得不到保证,且加注过程中容易发生危险,市民千万不要贪图便宜而给“黑加油车”留有市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