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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工程运输企业被海门区交警部门曝光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0/08/31 字体:[ ]

    日前,海门区交警部门对所属车辆涉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的2家工程运输企业进行了曝光。

  据了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公安交警部门认真分析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特点,科学布警,以高压严管的态势,持续开展货运车辆闯红灯、超载超限、闯禁区、非法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8月份以来,交警战高温,抗风雨,最大限度将警力充实到路面一线,采取固定值勤、设置临时检查点、流动巡逻相结合、夜间突击的勤务模式,重点加大国省道、码头、堆场周边以及建筑企业周边等重点路段巡逻管控力度,对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治,最大限度消除路面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震慑交通违法,警示提醒工程运输企业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交警部门对8月份查处的2家工程运输企业所属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超载3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分别是南通繁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苏F3395S车辆和南通彦辰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苏F3910V车辆。

  警方提醒,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有运输单位的车辆出现超限超载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交警将定期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状况分析,严格执行通行证条件审核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工程运输车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抄告和曝光。

    信息来源:海门信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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