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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1/04/22 字体:[ ]

4月18日,海门生态环境局将某模具加工厂的环境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截至目前,今年来海门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3起,移送公安机关4起。

只要是性质严重的涉污案件,执法绝不手软。据了解,被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的那家模具加工厂,是开在自己家里已有3年的小作坊,隐蔽性极强。3月26日,海门环境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赶往现场。经查,该加工厂从2018年3月开始冲洗金属模具,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冲洗废水经厂区南侧水龙头下方砖砌的排水沟流至东侧收集渠后,排至厂区外东侧雨水井。监测结果显示:厂区外东侧雨水井、厂区排水渠、厂内碱桶、厂内酸桶4处均检测出重金属铜、镍、锌、铬;厂东侧雨水井pH为1.59,呈强酸性。污染环境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继续侦查。看到环境执法人员依法查封加工厂,案件当事人又悔又怨:“夫妻俩做做的小手工活,要做到吃官司。”

4月13日,在某生物制药公司,安全环境总监由衷感谢海门环境执法人员:“非常感谢你们现场指导危废的规范管理。‘及时改正,首次免罚’,给我们企业吃了定心丸,不用担心企业征信受处罚的影响了,我们深切感受到环境执法的人情味。免罚不等于免责,我们必须加倍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事情还得从3月22日说起,海门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某生物制药公司时,发现约有188公斤的危废(类别为废过滤材料)露天堆放在危废仓库外南侧空地上,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企业在立即整改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组织员工学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经查,该企业危废都是日产日清,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运走处置。3月21日当天,企业生产批量有点大、危废产生量有点多,188公斤的危废就临时堆在危废仓库外的空地上,以前从没有发生过环境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海门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据介绍,今年来,海门生态环境局以包容审慎、服务优先的原则,积极打造优质绿色营商环境,不断满足群众生态环境需求。通过宽严并济差别化管理,将生态环境监管由单纯依靠执法向加强执法与促进守法并重转变,从而使环境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依托“环保脸谱”体系,发挥用电监控、在线监测、走航车、无人机等作用,着力提高远程执法、非现场监管能力,提高自动监控异常数据的快速响应速度。

与此同时,海门生态环境局通过落实正面清单、示范企业、信任企业工作制度,通过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发放提醒函、现场帮扶等多种形式,对企业开展执法服务,帮助企业开展源头治理。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环境信访易发、矛盾较为突出区域的企业,加密监管频次,发现问题依法严查;对重点排污企业,通过预先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努力实现生态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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