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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许可信用承诺制度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0/09/30 字体:[ ]

为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自2020年9月24日起,海门区交通运输局对本辖区范围内港口经营许可延续(普通货物)实行信用承诺制度。

已获得行业信用评级为良好及以上或列入红名单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信用承诺许可的方式向交通运输部门提出许可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行政审批条件,并能按照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材料,交通运输部门将作出准予许可行政审批决定。

实行信用承诺制是加快“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海门区交通运输部门将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信用承诺制度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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