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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发布《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
来源:南通市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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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全域文明城市建设,南通市正式发布《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简称《办法》)。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行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各方参与、奖惩并举、系统推进的原则,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将纳入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加强工作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办法》规定,因文明行为受到表彰的信息或者因不文明行为受到处罚的信息,相关部门应当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涉嫌违法的不文明行为,相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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