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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
来源: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12/27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安全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近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

《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共分总则、评价结果公示、第三方评估、监督管理、附则等五个部分,明确了制定出台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要求等;规定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结果公示的内容、时间节点等要求;阐述了第三方评估覆盖的范围、频次,评估的内容、方式方法等;提出了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的要求。

《南通市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示和第三方评估制度(试行)》的出台,一是突出了社会监督,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的透明度,更便于社会各方面了解各机构从业情况,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促进机构自律和社会共治;二是突出系统治理,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吸收更多社会化专业力量,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客观评价,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系统性、专业性和权威性;三是突出严密监管,进一步强化监管,明细责任,推动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动力,提高了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水平,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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