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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构建采购新模式 力促实现降本增效 交易中心完成首例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
来源: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1/16 字体:[ ]

近日,启东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征集定点维修单位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开、评标并发布入围公告,这是启东开展的首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是《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确立的第七种采购方式,该方式从根本上构建起小额度、多频次政府采购长效机制。为确保启东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征集定点维修单位项目采用新方式完成采购,交易中心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一是坚持政府采购政策导向,确保采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自110号令发布以来,交易中心组织多次业务培训学习会议,对框架协议采购方式以及110号令有了详细、深入的了解,从而全面落实110号令在启东市的推广实施;二是协同相关科室加强项目监管,确保框架协议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采购全面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开评标全过程记录。开标当日,交易中心从江苏省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确定了评审专家,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开评标过程中,监管人员全程监管,切实保障现场开评标秩序。

参与本次项目一、二标段的共11家供应商,经评审最终确定了第一阶段的7家入围供应商。最终为启东市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依据入围供应商协议价格、综合服务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框架采购协议采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招标、重复评审等问题,简化了采购程序,降低了采购成本。由于没有统一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和服务指标进行调整,也可对入围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有助于提高管理水平和行政效率。

下一步,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继续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协调,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评审规则和工作机制,从而进一步规范我市框架协议采购秩序,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提升采购透明度和政府采购服务质量,为全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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