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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法院灵活运用“换保”措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启东市法院 发布时间:2024/01/26 字体:[ ]

为促进市场经济有序发展,在诉讼保全与执行过程中,启东法院灵活处理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慎重灵活采取保全措施,通过有效的财产查封与替换,同时兼顾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保护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为企业安心经营保驾护航。

一是快速“换保”,高效化解企业危机。甲公司承接乙公司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乙公司迟迟未结算支付尚欠部分工程款,故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欠款及违约金,并申请财产保全。启东法院经审查,依法冻结了乙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因账户被冻结影响招投标工作,乙公司匆忙向启东法院提交解保申请。乙公司称,之前公司资金遭受巨大冲击,如今情势好转,正积极努力恢复生产,愿意提供等额的现金担保,请求法院解除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启东法院在乙公司足额缴纳保全保证金后,及时解除保全,保障乙公司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以房换房,被执行人按约履行完毕。无锡某公司与启东某置业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中,因启东某置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无锡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启东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处不动产,并将查封情况向双方告知。后被执行人启东某置业公司联系法院,表示法院在查封的房产在多年前已经实际售出,因买受人在外地,故一直未办理网签手续,另外因市场原因该公司在经营上暂时遇到困难,目前无法偿还债务,但如果市场行情转好,一定会积极履行债务。基于以上理由,启东某置业公司主动提供价值相当的未实际售出的房产,替换已经实际售出的不动产。

在综合考量被执行人的经营状况、市场行情以及其履行意愿后,执行法官征询申请执行人的意见,申请执行人表示看到了被执行人的诚意,同意替换了查封的不动产,并与被执行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近日,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近年来,启东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立足发展大局,灵活运用“换保”、“活封”等执行措施,促进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保障了双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也体现了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担当和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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