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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限期报送年度报告公告
来源: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9/08 字体:[ ]

家仪信息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539家企业(名单附后):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你单位连续两年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2021年度的年度报告,这一行为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仍未报送的,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539家)

联系人:朱亮、赵阳

电话:69818099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06号1311室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7日

附件: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名单(539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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