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公益培训(南通开发区专场)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街道、老洪港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2020年我省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20〕5号)文件精神,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社会守信氛围,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组织2020年南通市企业信用修复系列公益培训班的通知》(通信用办〔2020〕10号)要求,区信用办决定举办民营企业服务月—南通市企业信用修复公益培训(南通开发区专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概况
1.时间:2020年11月27日(周五)14:00。
2.地点:能达大厦410报告厅(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
3.对象:存在行政处罚有信用修复需求的企业、重点关注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有行政处罚的参与招投标企业,也可学习了解);各街道(管委会)、各重点部门具体负责企业信用修复的有关人员。
4.信用服务机构:江苏立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培训内容
1.讲解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和红黑名单管理办法;
2.讲解国家、省、市联动奖惩措施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
3.剖析奖惩典型案例;
4.介绍纠正失信行为、信用修复流程及要求;
5.签订信用修复承诺书(培训会前完成);
6.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结业考试。
三、组织推进
1.区经发局负责主办本次公益培训,引导企业作出信用承诺(统一模板,详见附件1);积极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做好企业与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
2.各街道(管委会)、各重点部门负责摸清所管辖区、本行业、本领域失信企业情况并及时通知企业参加信用修复培训(任务分配详见附件2)。
3.江苏立尔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本次公益培训,负责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包括优选培训讲师、搭建信用培训平台、组织信用修复考试、辅导协助信用修复、评估信用修复情况、跟踪失信主体行为、进行后续信用调查等;协助区信用办建立“一企一档”制度,记录和掌握每个企业参加培训和修复的具体情况;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建立企业培训专用QQ群,以便企业咨询辅导和持续跟进。
四、其他事项
为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服务民营企业高质发展,圆满完成本次信用修复公益培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企业参加,请于11月24日下班前将参训回执发送到邮箱:xhang1231@163.com。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将统一为各参训企业打印企业信用报告,请各单位提供参训回执时务必将企业名称填写完全。
联系人:张鸣杰,85980192;许航,83596071。
附件:1.信用修复承诺书
2.任务分解表
3.参训回执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
信用修复承诺书
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 ,于年月日,被省市(区)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我单位在失信行为发生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并已依法依规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现提请对该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
三、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若未遵守本承诺内容,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信用修复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法人代表人:(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2020年月日
附件2
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召集单位 |
参训企业数量 |
1 |
新开街道 |
20 |
2 |
小海街道 |
15 |
3 |
竹行街道 |
10 |
4 |
中兴街道 |
20 |
5 |
老洪港管委会 |
10 |
6 |
经济发展局 |
15 |
7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5 |
8 |
综合执法局 |
20 |
9 |
应急管理局 |
20 |
10 |
生态环境局 |
20 |
11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 |
附件3
参训回执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附件二.docx
附件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