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如皋市委政法委员会文件
皋委政法〔2021〕46号
如皋市涉稳风险联合研判防控处置工作办法
各镇(区、街道)、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南通市相关系列决策部署,根据省市风险防控“四项机制”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打好新时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动仗、整体仗、合成仗,为我市高质量建设长江以北最强县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如皋市涉稳风险“联合分析研判、联动防控处置”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社会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突出协同配合,加强整体联动,把工作中心放在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上,增强工作前瞻性;把工作重心放在提升化解稳控水平上,增强工作实效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风险的底线,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防早控小、掌握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联合分析研判机制在源头预防、服务决策中的功能作用;按照协同防控、联合处置的原则,充分发挥联合防控处置机制在纠纷化解、信访处置中的现实作用,不断提升对各类涉稳风险的主动发现和防范处置能力。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强化情报信息搜集,不断提升信息汇聚共享、风险感知预警、情报精准研判、协调联动处置能力水平;坚持科技引领、预警预防,推动传统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增强风险研判的精准度、主动性和科学性;坚持协调联动、整体推进,一体运行风险研判、风险防控协同和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统筹处理上与下、条与块、部门间关系,形成业务流、管理流、信息流、责任流闭环运作链条,不断增强风险分析研判和联合防控处置的整体效能。
三、工作模式
(一)联合分析研判
坚持统分结合、平战结合,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建立由市委政法委、公安、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的全领域涉稳风险联合分析研判机制。
1.研判模式
(1)常态研判模式。常态情况下,联合研判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研判重点,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信访相关负责同志主持,聚焦影响如皋安全稳定的重大风险,重点围绕政治安全、反恐安全、矛盾信访、公共安全、敏感舆情、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风险隐患开展研判。市委网信办、调处中心、住建、教育、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研判牵头单位可根据安全稳定形势和风险属性,视情增减研判单位或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研判。根据需要,可提升研判规格。
(2)战时研判模式。遇重大活动安保或重要敏感节点维稳,启动战时每日联合研判,组建联合指挥部,实行市委政法委统筹条快、公安“内外双循环”研判机制。由市委政法委或公安机关相关负责同志主持,国安办、市委网信办、信访、调处、应急管理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根据需要增加相关部门;发生特别重大情况,提升研判规格,由市委政法委、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上述部门主要领导参加。除常态参会部门外,根据安全稳定形势、风险性质属性,视情增加其他成员单位参加研判。发生紧急重大情况随时召开,相关情况立即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党委政法委。
(3)专题研判模式。遇国内法律法规、重大政策调整或境外重大风险可能对本地产生倒灌影响,或者相关部门根据现实形势需要,经协商市委政法委适时发起专题研判,召集联合研判成员单位联动会商、联动会办。联合研判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发起”的原则和“一事一研判、一风险一研判”的要求,需建立本系统风险研判制度,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方面潜在社会风险、敏感问题和突出维权群体,预先召开专题研判会议,并将研判报告及时上报市委政法委。发生突发涉稳事项,及时上报。对特别重大风险,由相关单位根据掌握的风险情况提请市委政法委组织专题研判、跟进研判和深度研判。
2.研判流程
(1)发布提示预警。公安、信访等有关单位,根据安全稳定形势任务、情况特点,超前梳理重点风险,确定研判议题,提前向有关成员单位下发研判提示单。对重大风险问题,以预警通报、要情发布的形式及时提示主管单位和相关协同部门,超前开展防范化解工作。
(2)先期排查梳理。各有关成员单位围绕研判提示内容,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安全稳定情况,先行组织开展本系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梳理排查,先期形成包含风险排查评估情况、已开展工作情况、下一步对策建议以及需要提请研究事项等内容的研判报告,会前书面上报研判牵头单位,为联合研判做好准备。
(3)汇报交流情况。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会前准备内容,逐一开展研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重大风险问题排查、评估、化解、稳控、处置、结果以及本单位本系统风险排查化解工作部署等情况。对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本地区、本部门难以单独化解的,及时提出由有关地区、部门予以协助配合、协同工作的意见建议。
(4)集中研判会商。集中研判围绕重大风险原因背景、敏感程度、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可控程度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评估历史情况、现实风险、潜在威胁、解决难度,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对策措施和处置要求。
常态研判总结上周面上安全稳定情况,评估影响本周安全稳定突出问题,会商提出整体防控措施。战时研判以重大活动安保、敏感节点维稳、重大突发事件为牵引,每天汇聚情况、研判态势,通报预警、合成处置。专题研判针对某一领域、某一重大风险进行深度研判,形成处置应对方案。集中研判由公安机关形成会议纪要、文字图片等资料留存工作。
(二)联动防控处置
坚持协同联动、合力处置,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和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公安、信访、调处牵头,相关部门和各镇(区、街道)积极响应,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联动防控处置机制。
一、协同防控措施
1.纠纷源头控降。市调处中心牵头,依托司法所、调委会基层力量,采取数据化手段统筹全市矛盾纠纷的管控,相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强化矛盾纠纷首接、首处责任,落实矛盾纠纷“汇聚研判、分级管控、多元化解、难点攻坚”的工作措施,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滚动式排查、清单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不上交”。
2.初信初访控减。市信访局牵头,紧扣市、镇(区、街道)两级每天受理的初信初访问题,采取数据化手段收集汇聚,形成工作清单。围绕清单,紧盯“行业”“属地”两个责任主体,落实“定期梳理、预警交办、及时督办、跟踪办结”的闭环管理。相关部门和镇(区、街道)强化初信初访办理的工作责任,做到“首接就是处结”,切实在源头上实现信访问题的控减目标。
3.涉稳风险评估。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部门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落实风险防控“四项机制”,坚持“管行业必管稳定”“谁决策、谁评估”的原则,强化情报导控下的决策后和非决策现实风险评估,并按照评估报告发现的问题、提出的处置方案,及时落实管控化解工作措施。
4.风险防控协同。在涉稳风险研判、评估过程中,对涉及跨属地、跨领域的涉稳风险问题应启动协同机制。超过属地部门管理权限的风险问题,应启动更高一级的防控协同机制。强化协同防控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主管部门主责、各相关部门参与配合、基层组织参加化解的处置指挥体系,坚持区域协作、优势互补、效率优先、合力做好化解和应急处置。
二、协商议事决策
1.信访联席会议。市信访联席会议制度是信访工作的重要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在分析研究稳定形势、协调处理疑难问题、协调部门形成合力、督促检查督办推动、形成信访会办意见等方面的制度优势,强化对信访积案、重复信访、重点领域信访、重点群体信访等问题进行推动处理化解,最大限度上减少和消除涉稳风险隐患。
2.领导议事决策。充分发挥涉稳风险领导议事决策和依治办“智库支撑”重要推动作用。对现实涉稳风险问题,职能部门负责人切实提高发现风险隐患的敏锐性,对职责范围存在重大紧急风险的、久拖不能解决的、跨部门地区需要协调的,及早汇报,提请领导议事决策,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消除涉稳风险隐患。依治办、法制审核部门积极参与,发挥法治化、专业化优势,为消除涉稳风险提供法治保障。
三、联合处置机制
1.领导包案推进。市、镇(区、街道)包案领导对包案的“人”和“事”,按照“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五定五包”工作措施,强化包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在人、财、物和包案措施机制的落实上给予最充分的支持保障,对“三跨三分离”的信访事项、重大复杂涉稳问题,及时牵头会办会商,解决影响措施落实的具体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2.联合专班攻坚。对重大、复杂涉稳风险隐患问题,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根据需要,召集职能部门、镇(区、街道)专业人员组建临时联合专班,涉法部门应给予专业处置和法律服务方面最强的支撑,专班要发挥部门、镇(区、街道)各方资源联合优势,持续发力攻坚,最大限度的就地及时稳控化解。
3.联动应急处置。市公安局、信访局分别牵头,以责任部门、镇(区、街道)为主体,建立涉稳风险隐患、越级信访问题的应急联动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各部门、镇(区、街道)按照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的任务职责,坚持统一指挥、区域协作、就近支援、优势互补,效率优先的原则,分别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上下联动做好重大涉稳风险防控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 措施保障
(一)明晰职责
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履行职责,牵头负责社会面涉稳风险的预防化解机制的建立完善和协调推进。
市公安局 在市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下,履行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负责社会面涉稳风险的情报采集、研判预警,积极配合稳控处置和应急处突等工作。
市信访局 统筹全市信访事项的受理流转、交办督办、协调处理,维护全市的信访秩序稳定。牵头负责全市初信初访的源头控减、落实领导接访包案、重点信访专班攻坚、涉稳风险预警提醒、涉稳信访问题交办;组织协调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推动信访涉稳风险研判、信访问题会办会商。
市调处中心 统筹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动态数据,分析研判涉稳风险形势变化,健全完善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发挥调处专能优势,组织重大涉稳风险问题攻坚化解。
职能部门 按照“管行业必管稳定”的原则,落实领域内涉稳风险的定期排查、研判评估、稳控化解工作措施,及时上报涉稳信息,参与研判分析,加强风险协同。履行行业领域主体责任,做好领域内涉稳风险的稳控化解工作。
三级主体 镇(区、街道)履行涉稳风险防控的属地主体责任,村(社区)、网格在镇(区、街道)组织领导下履行涉稳风险防控具体工作责任。镇(区、街道)围绕涉稳风险“不出村、不出镇、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完善本地区风险防控的各项机制措施,常态开展纠纷排查化解、涉稳风险研判、信访问题攻坚,加强风险协同,提升部门条线行政履职能力,压实村(社区)、网格工作责任。
(二)研判运用
1.研判专报编发。常态研判由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市信访局汇总各方情况,结合研判意见建议,形成有动态有分析、有意见有督办、有措施有落实的研判报告,以条线专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主要领导,抄送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战时研判和专题研判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以联合研判专报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主要领导,抄送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镇(区、街道)及相关部门。
2.风险预警通报。对联合研判得出的现实和潜在的苗头性、方面性、区域性、行业性、全局性、输入性风险,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通过涉稳风险预警通报形式下发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第一时间了解核实,及时报告情况,部署采取相关防范应对措施。对特别重大敏感问题,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直接通报各镇(区、街道)、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加强跟踪督办,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稳控措施。
3.下发交办指令。对领导批示或经过研判形成的重点人员、重点线索、重大事端和重大风险,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通过《涉稳风险指令交办单》形式,交办有关单位或镇(区、街道),提出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限。对重大涉稳风险情报信息,有关单位或镇(区、街道)应第一时间进行比对核实,全面掌握实情,根据交办要求全力做好风险防控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反馈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三)考核问责
1.加强督查督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信访局对预警通报、交办事项,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督办力度,推动重大矛盾纠纷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化解和稳控处置。
2.严格考核评估。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将把贯彻落实涉稳风险联合分析研判防控处置工作情况列入年终高质量考核,列入全市平安建设和信访考核,通过加强过程性、结果性考核评估,推动全市涉稳风险不断降低,矛盾纠纷总量不断压降,信访事项逐步控减。
3.强化责任追究。根据《关于推进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的实施意见》、《如皋市信访工作问责办法》、《如皋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问责办法》有关规定,按照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对涉稳风险排查不彻底、研判机制不落实、防范化解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中共如皋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