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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地方篇】盐城市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来源:盐阜大众报 发布时间:2023/07/25 字体:[ ]

7月18日,盐城市聚亨路小学新建餐厅楼工程、兰亭路(北林路—青年路)改造等工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完成开评标。这是盐城市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制度后,首批开评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和以往招标不同的是,这次参加招标的54家投标人,并没有实际交纳投标保证金,而是通过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竞标,共减免投标保证金1010万元。

“我们是一家小微企业。实行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制,对我们参加竞标来说,实实在在减轻了负担。”江苏绿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小虎说,他的公司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劳务输出等,经常要参加各种投标。以前需要投标保证金时,每天需要准备好几十万元现金,后来改成投标保函,也每次都需要花钱。现在的承诺制,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压力。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市住建局和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规范投标保函保单应用及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接受企业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的,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该制度明确,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一经提交,具有与投标保证金同等效力,除因法定情形不得撤销撤回。如投标人违反承诺内容,自愿接受纳入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信息记录公示的处理。违反信用承诺行为信息记录公示期内,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拒绝违反信用承诺主体投标。违反信用承诺将同时记录在不良行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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