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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发改委多举措助力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来源:如皋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3/06/26 字体:[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如皋市发改委多举措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一是创新企业修复机制。认真组织如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市发改委(信用办)整理形成《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包含失信行为造成的后果、信用修复流程等内容。要求辖区内执法机关,在给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实行两书同时送达。

二是及时归集处罚信息。对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归集,确保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在作出行政处罚后7个自然日内将有关信息上报如皋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案件信息通过“信用南通(如皋)”网站公示。

三是开展信用服务送一线活动。组织《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宣贯活动,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氛围,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信用服务送一线暨《管理办法》宣贯公益培训活动,主动开展上门服务,详细讲解规定,让企业负责人了解信用修复要求、修复流程等内容。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进一步强化“信用关爱”,以优质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如皋市发改委(信用办)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多途径、多渠道广泛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积极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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