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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支行出台四项举措 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来源: 市人民银行 发布时间: 2021-05-25 字体:[ ]

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近日,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启东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开展联合信用评价、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方面提出4条主要措施,持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完善信息采集机制。目前启东市拥有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畜禽种养大户、蔬菜产业基地等572户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见》具体部署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工作,明确了各部门在采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础信息、信贷信息以及非银信息中的职责分工。

开展联合信用评价。《意见》指出:“持续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示范创建与评定工作,到2023年实现评定全覆盖。”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将牵头制定出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办法》,规范信用评定工作流程,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明确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确保信用等级评定科学、公正、真实。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包括优先满足信用等级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倾斜农业补贴、贴息和风险补偿等配套支农惠农政策。同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与公安、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失信信息的交换。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将积极向上争取不少于1亿元支农再贷款资金,专项支持启东农商行、启东珠江村镇银行两家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涉农金融机构将进一步创新开发本地化、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手续,提高信用贷款额度,实施优惠利率,灵活转贷方式,充分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配置的正向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