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东县城管局首次对不履行违建管控责任的四家物业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单”
来源:如东县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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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因在制止业主违法建设问题上“存在履职不到位的行为”,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江苏惟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浙江祥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四家物业公司被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约谈,并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给予各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南通市《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南通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评价试行标准》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六项、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对四家不作为物业企业给予扣除诚信分16分的处理,并责令这四家物业企业在收到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予以整改。据了解,这也是我县首次对不履行违建监管责任主体的相关单位开出的行政和信用双重“处罚单”。
县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姚然表示,执法大队多次要求相关的责任主体,包括社区、物业,要加强违建初始阶段的监管。发现违建的苗头及时遏制,但是仍有部分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监管缺失,导致了部分小区的私搭乱建比较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城管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对小区的违法搭建组织了集中的拆除行动。
接下来,县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大违法建设管控力度,以网格化管理为重点,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日常监督并加强工作指导,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明确的奖惩措施,对违法建设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拆除,实现违建治理常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