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根据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牢牢把握机遇,以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不断针对统计部门自身特点,自觉把推动诚信建设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全部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简称“四上”企业)中开展统计诚信建设工作,以此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统计理念,营造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促进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着力强化诚信宣传教育
一是完善制度规划。根据统计法制和诚信建设相关要求,年初与市信用办联合印发了《
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暂行办法》,把统计法律法规、诚信统计“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作为积极推动社会公众学法用法和讲诚信的重要渠道;把加大对统计违法典型案件的处理作为维护统计法权威和诚信统计的重要手段;把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作为统计法制和诚信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利用各种会议,采取以会代训、以会代培,强化诚信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普法邮路”法律宣传服务活动、统计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和诚信统计宣传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志愿者为广大市民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等宣传材料500余份,并进行现场法律和诚信宣传咨询活动,通过与广大市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与交流,帮助他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和诚信统计知识,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着力加强诚信基础建设
一是完善考评配套机制。修订完善《如皋市统计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如皋市统计局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诚信建设配套制度,将信用记录纳入干部管理和考评结果运用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在干部管理和提拔使用工作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真正让年轻优秀、品德修养过硬、诚信可靠、能力强、敢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受到重用。规范统计行为,抓好源头质量。二是规范数据采集流程。数据采集过程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为确保数据采集流程规范标准,针对新形势下统计工作新情况新特点,把企业数据报送、审核、查询、验收以及问题数据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纳入规范,并对具体操作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着力推进诚信统计建设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和服务业的核查力度;在保证不虚报的基础上,同时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建立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文件要求,建立联合惩戒制度,明确了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和惩戒的方式方法。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全市“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4个镇区、8个村社区、单位60个。
2019年,我局虽然在统计诚信建设上做好一些工作,但在诚信建设信息收集、相关制度完善等方面离全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对照全市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全面落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文件精神,高标准完成文件明确的年度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