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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抓好审判管理现代化,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如皋市 发布时间:2025/08/19 字体:[ ]

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有效约束、监督和调控审判权运行,不仅是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办理的重要保障,更是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应有之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应当在顶层设计的框架下,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原则,因时因地制宜地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管用实用的审判管理机制,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理念破局”,切实把准工作方向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抓好审判管理,首先要从思想根源上着手,以最高法院指标体系蕴含的审判理念为指导,引领实践。

坚持全局系统思维。现代化审判管理模式的客体不应局限于审判事务,还应当通过对案件、人员、装备、数据等司法资源的统一调配,实现贯通全院的“大系统”管理格局,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比如,近年来,如皋法院合理优化人案配置,逐步构建符合工作实际的“速裁快审+专业化审判”繁简分流模式。成立金融庭和道交庭,集中审理金融、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三类纠纷,选配9名年轻法官带领的审判团队,大力推行要素式审判、表格式文书,以速裁案件“快车道”助推全院提质增效。1—7月,两个庭共结案3718件,占民事结案的36.4%,平均结案时间48天,推动全院平均结案时间为54.12天,居全市第1。

贯彻实质解纷理念。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有效压降案件增量。针对今年民事新收案件大幅增长,一方面,发动法官“带案”下沉村居,凝聚多方合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另一方面,积极争取政法委支持,依托综治中心,建立健全案件分流化解、指导调解等机制,真正实现“机制耦合”。坚持依法裁判和矛盾化解并重,追求实质解纷。对此,如皋法院出台强化诉前分流、服判息诉、执前化解三个工作指引,评选实质解纷能手,落实上诉案件提级释明、判后协调机制,引导法官从“办完案”向“办好案”转变。1—7月,调解率37.25%,申诉申请再审率0.13%,均居全市第2。

提升管理主体意识。法官不仅是审判管理的对象,更是审判管理的主体。如何以积极有效的管理手段激发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受到最高法院官微推介的“三色”体检机制就是在这样的思考中创新而来。一直以来,“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数据难以真正触动庭长及法官的“神经”。充分发挥指标体系“风向标”作用,选取审限内结案率、上诉率等五项核心指标,在参照全市、全院平均值后以“绿牌健康、黄牌提醒、红牌预警”标注;同时,将“体检对象”细化至员额法官、法官助理。部门、法官办案数量、质效情况一目了然。经过几年的运行,每周的“三色体检表”已成为庭长、法官案头最醒目的“提示”,全院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二、聚焦“精细施策”,优化科学管理模式

以科学的审判管理提升案件的“质”和“效”,重塑司法“生产力”,离不开精细管理、综合施策。

数据会商、精准把脉。司法审判数据是审判执行工作情况最直观的反映,要善于从“数字中的问题”发现“工作中的不足”。如皋法院坚持“三会”制度,即重点部门参与的周会商、业务部门参与的月研判、全体部门参与的季分析,紧盯薄弱、异动指标,针对性寻找改进措施,审判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但也认识到,问题发现的及时性、精准性还不够。比如,1—3月收案大幅增长,未能敏锐地捕捉到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上升幅度异常。下一步,将创新会商模式,变“汇报式”为“答疑式”,通过提问、答疑,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查透;突出专项会商,对上诉率等弱项指标开展“点对点”调研,将影响因素分析穿透至具体部门、法官。

有序调度、均衡结案。“前松后紧”“突击结案”一直是如皋法院的顽瘴痼疾。比如,2023年、2024年四季度较一季度结案高80%左右。今年,在均衡结案上狠下功夫,按照“控存量、减增量”的要求,由审管办牵头,综合预测收案情况,精准测算各部门每月结案目标和区间,滚动通报完成情况,以目标导向加快办案节奏。对积案清理压力较大的部门,适时调整收案范围,避免工作强度不一、忙闲不均。1—7月,全院受理案件19802件、结案15687件,分别居全市第2、第1,收结案总体均衡。

关注重点、汇聚众智。案件质量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标准,是审判执行工作的生命线。充分发挥审委会、法官会议在提供专业意见、解决问题分歧、统一裁判尺度的关键作用,形成内部类案审理指南。三年来,如皋法院召开审委会127次,讨论案件606件,院长主持率94.5%。深挖“库网富矿”,要求所有提交讨论案件必须形成案例库、法答网检索报告,并随案入档。常态长效全面评查,将四级高级法官纳入评查小组,确保客观公正性;做好评查结果“后半篇”文章,开展承办法官“述”、邀请中院法官“评”、年轻法官“论”、院领导“结”讲评活动,形成“错题集”及审管提示。发改案件数逐年下降,1—7月,发改29件,同比减少23件。

三、聚焦“监督闭环”,健全层级责任体系

监督管理“沉”下去,审判质效才能“提”起来。

院庭长监管全面压实。张军院长指出,“案件质效怎么样,‘关键少数’是关键,管理必须跟上”。阅核制是院庭长指导办案、规范办案的重要抓手,在要求院庭长对判决书全面阅核的基础上,秉持“因人而异、因案而异”原则,重点关注发改案件较多的案由、法官,提升阅核效能。比如,2024年,在发现部分撤诉案件又重新起诉情况后,要求撤诉案件也提交庭长阅核,有效遏制“程序空转”。融合推进个案监督、类案指导,院庭长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标的额较大、涉群体等疑难复杂案件,院领导参与办理的“画眉鸟案”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入选案例库,通过示范庭审、精品案例,引导法官养成专业审判思维。

分段分级全程管控。努力让每一起案件都在审限内高效审结,就要强化全周期案件管控,对办案流程和审限变更进行跟踪监控、审批留痕。从小处着眼,比如,在发现送达制约效率问题后,出台《关于提高送达效率的暂行规定》,解锁送达难题。严控审限变更,加强实质审查,每周预警超5个月未结案件,坚持二次审限变更、超12个月未结案件审限变更,需逐级提交院长审批。近年来,审限内结案率均保持97%以上,居全市前列。持续清理长期未结案件,超10、11个月未结案件分别由分管领导、院长包案,超12个月未结案件连续两年实时动态“清零”。

督察考核全链贯通。建立纪检督察部门牵头,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组织人事部门协同的院领导每月带队联合督察机制。将审判管理纳入审务督察,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已结案件,围绕程序合法、举证责任分配、裁判文书瑕疵等重点内容开展日常检查,通报见人见事,整改跟踪落实。准确理解“减负与增效”的辩证统一关系,以政治与业务融合为重点,突出“人”与“案”的结合,体现“绩”与“责”的融合,在坚持“政治素养+办案业绩”“定量考核+主观评价”的基础上,加大弱项指标的考核比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以科学考核引导干警担当作为。

审判管理是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如皋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以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指标的提升为切入点,不断创新管理手段,从“放养静态式”向“精细动态化”迈进,推动如皋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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