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型案例
购买“减肥咖啡”需谨慎,小心误入“毒陷阱”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5/06/11 字体:[ ]

女子明知减肥咖啡含有非法添加物质,仍予以销售获刑罚。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判处被告人姚某虹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22年5月,被告人姚某虹从上家处以每袋37元的价格购入减肥咖啡,后通过其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2023年1月,被告人姚某虹的下家因销售该咖啡被调查,得知该款咖啡中含有西布曲明,并将该情况告知姚某虹。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姚某虹仍以每袋55元至398元不等的价格,对外销售该款咖啡。

  经统计,姚某虹累计向多人销售涉案咖啡193袋,金额共计19340元。被告人姚某虹通过微信销售上述减肥咖啡过程中,未取得相关食品经营许可,且未对产品的标识及对外宣称减肥功能等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经鉴别,上述减肥咖啡系冒用某公司生产许可证号的产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虹违反国家对食品安全管理的禁止性规定,销售明知对人体有毒、有害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