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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途中无捷径 组织作弊陷囹圄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6/06/22 字体:[ ]

高考结束,暑期临近,驾考市场迎来报考高峰。部分不法分子看准考生急于拿证的心理,以“花钱包过、高科技作弊”等为噱头招揽学员,暗中搭建作弊链条,从中牟取高额不法利益。许多考生误以为花钱走捷径只是轻微违规,殊不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属于法定国家考试,组织、参与作弊均已触碰刑法红线。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考试作弊犯罪案件。

  2023年3月,被告人郑某、戴某合伙经营一家驾考培训机构,开展机动车驾驶证理论培训。为赚取高额利润,郑某、戴某事先与部分学员约定通过考试作弊的方式,帮助他们通过驾驶证考试。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戴某带何某、苏某、潘某参加了漳平市交管大队组织的驾驶证科目一考试,由何某、苏某、潘某携带针孔摄像机、信号传输器、耳麦进入考场,被告人戴某在考场外利用笔记本电脑接收考生佩戴的针孔摄像机从考场里传输出来的考试试题视频信号,再利用耳麦传送考题答案给考生,后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被告人郑某、戴某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0480元。

  2025年6月,被告人郑某、戴某自动到漳平市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向漳平市公安局上缴非法获利人民币4048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戴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他人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当依法处罚。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郑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戴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说法

  驾考是检验驾驶技能、筛选合格驾驶人的第一道安全关口,花钱作弊得来的驾照,本质是道路交通安全的巨大隐患。在此郑重提醒广大驾考学员,切勿轻信“包过”谎言,不要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广大学员应选择正规驾校,踏实勤学苦练、诚信参加考试;如发现驾校、中介兜售作弊渠道、售卖作弊器材,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驾考环境,守住法律与交通安全双重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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