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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急乱投医” 追债不成反被骗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5/09/30 字体:[ ]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谎称协助讨债的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为被害人追回损失41000元。

  2023年8月初,被告人林某焕在抖音APP,看到被害人池某言发布的曝光欠债人信息的视频,便联系池某言谎称可以帮助其讨回钱款。2024年8月至11月期间,被告人林某焕谎称自己正着手帮助被害人池某言讨债,虚构了个人财产查询费、交通费等各项开支,多次向池某言索要钱款共计33588元,全部用于个人开销。

  后因与被告人林某焕失去联系,被害人池某言意识到被骗,遂于2024年11月8日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1月16日,被告人林某焕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23日,被告人林某焕赔偿了被害人池某言41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焕谎称可以帮助被害人讨回钱款,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并全部用于个人开销,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告人林某焕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被告人林某焕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因此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本案中,林某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自己可以帮助被害人讨回欠款,骗取被害人33588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法官提醒

  网络上宣传有“特殊渠道”帮忙追回欠款或被骗资金的都是诈骗,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正规途径维权,不要一时糊涂,轻信抖音、快手等网上平台所谓“专业讨债公司”“专业讨债人士”等说辞。

  知法守法是解决纠纷的前提,催收债务要通过合法途径,不得触碰法律红线。自觉提高警惕,涉及转账汇款等操作时务必小心,避免陷入诈骗分子的陷阱,遭受更大的损失。在网上要保护好自己的生活隐私,增强反诈骗意识,谨防网络骗局。若不慎转账,一定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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