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型案例
南通市税务局7月失信惩戒案例
来源:南通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05 字体:[ ]

江苏XXXX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码:91320600XXXXXX),经营地址在南通市XXXXXX,从事玻璃的加工、生产、销售;镀膜设备、镀膜材料的技术研发及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信息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xxxx,稽查局出具了对该企业2010-2017年度纳税情况稽查的决定书,判定其存在偷税行为,虽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企业申请信用复评,未予以复评,且由于该企业被直接判为D级,D级评价需保留两年,第三年不得被评为A级,对企业的融资、招投标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