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典型案例
摆放赌博机容留未成年人参赌?判刑!
来源:中国法院网 发布时间:2025/06/25 字体:[ ]

在娱乐场所摆放赌博机供人赌博,甚至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这样的行为不仅触碰法律红线,更会对社会秩序和未成年人成长造成严重危害。

  近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两名被告人因在台球室包厢内设置赌博机并容留未成年人参与赌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中旬至1月27日期间,被告人盛某某、王某某将一台6机位的“打鱼机”放置在乐平市某台球室包厢内供人赌博,期间还容留未成年人吴某参与。1月27日晚,公安机关巡逻时当场查获汤某某、未成年人吴某等4人正在赌博。经鉴定,该“打鱼机”为具有赌博功能的设备。案发后,二被告人经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罪行,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3万元。

  法院认为,二人共同设置赌博机且容留未成年人赌博,违法所得超五千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根据《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凡具有退分、退币等赌博功能的电子设备,均属赌博机,设置此类设备组织赌博活动,即构成犯罪。赌博不仅破坏个人和家庭幸福,更会滋生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应选择健康娱乐方式,发现赌博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娱乐场所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拒绝为赌博活动提供场地。家长也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远离不良场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