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宿迁市将建立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
来源:启东信用
发布时间:201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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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预防和惩治行贿犯罪行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保障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宿迁市将建立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建立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各方力量通力协作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宿迁市将推行三项措施做好信用档案建立工作。一是加强对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重点对近三年资料把握好政策和判断罪与非罪的界限,确保所录入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全面、准确,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加强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查询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依托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设专门模块,提供载体支撑。三是加强行贿犯罪行为人信用档案录入与查询。从2017年7月1日起,将向社会单位和个人提供查询,并逐件做好查询结果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