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地动态/ 海安市
海安税务局创新“信易+”税务场景应用
来源:海安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2/01/04 字体:[ ]

2021年以来,海安税务局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结合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中心工作,积极探“信易+”税务场景创新应用,扎实推进税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31号)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目前重点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进行梳理,核对进入及撤出“黑名单”的时间是否准确,为明年修复工作维护基础数据。

二、信用监管机制建设

(一)常态化做好信用评价相关工作

根据苏税办〔2021〕3号要求,做好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持续做好纳税信用补复评及修复等动态管理工作、做好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的信用管理工作、做好长三角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共认工作。

做好2020年度符合评定条件的24497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与去年相比增加2514户,增长11.3%。评定全市A级纳税人2740户,占总评价户的11.19%;B级10572户,占比43.16%;M级8952户,占比36.54%; C级192户,占比0.78%,D级2311户,占比9.43%。

对系统批量认定的395户非正常户进行动态管理,将纳税信用级别调整为D级。对依法办理了解除非正常的35户企业,进行纳税信用复评或修复。

(二)开展税收信用预警提示服务

强化信用警示的时间管理,突出事前提示、事中提醒、预评告知和首次不遵从全过程管理,让纳税人第一时间知情并纠正失信行为,最大限度修复好、维护好自身纳税信用。

(三)落实实名制办税要求

继续落实实名办税相关规定,已完成对89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办税人员进行人员信息和业务信息的核对,进一步提高对其他企业及个体户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实名采集比例。对已经完成实名信息采集的办税人员,在办理相关事项时,按规定对经办人员身份查验后,不再要求其重复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除了原有的办税厅现场实名采集外,开通新的掌上认证方式,例如江苏税务APP、微信小程序等,进一步扩大实名办税范围。

三、“信易+”场景应用

(一)五项“信用+”办税便利化

根据省市局工作安排,试点五项“信用+”办税便利化措施。试点内容包括:1.信用承诺+容缺办理;2.信用等级+留存备查;3.告知承诺+当场办结;4.智能审核+风险阻断;5.实名办税+资料精简。

对符合条件的14户纳税人,在自愿进行信用承诺的前提下,进行容缺办理涉税业务,其中有8户通过邮寄办理的方式完成资料传递,减少企业的办税成本。

配合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推行,对符合条件的624户企业进行业务提醒,相关证明资料留存备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至窗口。

(二)“银税互动”为小微企业添活力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帮助小微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影响,海安市税务局携手多家金融机构,持续深化“银税互动”,更快更好更直接地解决小微企业资金难题。仅江苏银行和海安农商行就通过“银税互动”给海安100多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000余万元。

四、失信问题治理

强化纳税信用动态管理。加强纳税信用日常培训辅导,不断强化纳税信用管理的意识,宣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履行纳税义务,有效防范和化解涉税风险。根据省局下发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10户企业进行指标采集,将纳税信用等级调整为D级。

五、诚信宣传教育

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委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领导、监管作用,梳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应用,及时向信用积分较低的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服务公司、代理记账公司等)进行提示提醒和宣传辅导,实现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以及业务的动态管理。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做好2021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持续做好纳税信用补复评及修复等动态管理工作。落实好税务总局2021年31号公告要求,细化纳税信用修复工作责任分工,提高流程办理效率,以方便纳税人为前提,确保流程规范、按期完成。

2.做好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的信用管理工作,根据稽查部门记录或公布的“黑名单”,按月跟踪核实。

3. 配合税务师行业党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完善机构信用及从业人员信用的管理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