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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破产审判“海门样本”
来源:海门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4/01/15 字体:[ ]

近年来,海门法院主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推动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通过破产案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及企业破产服务平台的深度运用,助力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独具特色的“海门样本”。

一是府院联动,破解破产事务办理难题。“传统的办案模式中,需要管理人逐家单位跑、逐件事项办,这种模式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海门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黄燕说,“正是基于办理破产涉及部门众多、事项繁琐、程序复杂的现状,我们重点攻坚数字赋能府院联动,开发企业破产服务平台,以信息化助力破产案件办理。”

海门法院以破产审判中“府院联动”为切入口,探索通过线上渠道集约办理破产事项,旨在解决办理破产中协同成本高、效率低等痛难点问题,搭建面向多角色主体的协同工作平台。据介绍,“企业破产服务府院联动平台”集合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社局等10家部门单位,实现社保、工商企业信息、不动产登记等破产信息“一键查询”。此外,针对税务注销、信用修复、不动产查解封等,管理人可根据办案需求线上申请、线上办理,实现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以前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纳税申报、税费缴纳等信息,或者破产重整中办理信息变更及企业信用修复时,有一项就得跑一趟。现在只要通过联动平台,管理人在线提交材料,我们登录后台查收并办理,提高了效率。”税务窗口工作人员对该平台的运行效果深有感触。

自平台上线以来,为61家管理人开设账号,查询破产企业各类信息120余条。

二是良性互动,加强管理人履职全流程监督。办理破产的信息化不仅为管理人履职提供了新引擎,也为法官督导管理人提供了有力抓手。

“该案的一债会为何迟迟没有召开?”一天,承办法官在浏览系统中各案件进展后,向其中一个案子的管理人询问原因。第二天,管理人就在系统案件办理模块的节点树上进行留言并提交附件,解释目前工作进展停滞原因,并详细载明下一步安排。以往了解管理人工作进度主要靠电话询问或由管理人递交书面报告,对管理人的监督和指导也不可避免地会存在“时间差”,若碰到管理人内部人员变动,还容易导致对接不畅。现在有了系统,法官可以实时查看管理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大大提升了破产案件的办理质效。

“自从有了这个系统,所有节点情况都一览无余,即便我们内部人员变动,也能快速熟悉案件进展,快速部署下步工作。”破产管理人表示。

该系统还设有资金交易管理模块,对管理人账户资金实行动态监管,承办法官能够随时查阅管理人账户资金余额,案件每笔资金的实际用途、款项流向一目了然。

三是整合资源,打造资产处置与投融资平台。为在最大范围内推介破产企业资产信息,平台开设资产处置与投融资专区。在资产处置阶段,海门法院依托网络平台资源优势,确立以网络拍卖为主要方式的市场化处置手段,降低了资产处置的成本,保证了资产变价过程的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债权人利益。对于具有挽救价值的企业,利用破产企业释放的土地、厂房等要素引进项目,通过数字化手段寻找投资人,助力企业“起死回生”。

在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管理人通过平台发布信息,在法院指导下对接政府招商引资部门,募得多家意向投资人主动对接、洽谈。平台的建成和使用,扩大了破产资产信息发布、接收渠道,能够吸引更多的意向投资人。

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难、破产财产处置难等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有经济周期下行和投资信心修复不足的原因,另一方面也存在破产企业投资信息发布渠道单一、发布范围精准度低等问题。该平台将资产处置与招商引资有机结合,帮助企业脱困,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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