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司联动出新招!启东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自诉案
来源:启东法院
发布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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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启东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自诉案,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启东司法局指定律师为自诉人沈某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沈某因与龚某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2019年11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龚某每月归还沈某借款1万元,合计归还8万元。后龚某未主动履行,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龚某仅支付了部分钱款,此后便想方设法规避执行。沈某无奈向法院提起自诉。经法院审理查明,履行义务期间,龚某将较大数额的钱款用于归还其它债务及个人开销,而没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
法院电话通知后,龚某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审理阶段,龚某主动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并取得自诉人的谅解。启东法院综合考虑其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自诉人谅解等量刑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3月,启东法院联合启东司法局出台《关于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刑事自诉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本案为该院首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拒执罪”自诉案。指定的律师介入参与,充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下阶段,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罪”工作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