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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以政务诚信“云”行动提升政府公信力
来源:新华信用 发布时间:2024/09/12 字体:[ ]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积极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在高质量开展政务系统建设、重点领域建设、政府信用管理、诚信文化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政务数据“云共享”、政务服务“云通行”、事业单位“云监管”等政务诚信“云”行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积极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在高质量开展政务系统建设、重点领域建设、政府信用管理、诚信文化建设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信息化手段,创新开展政务数据“云共享”、政务服务“云通行”、事业单位“云监管”等政务诚信“云”行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云共享”推动政务数据直达基层

为提升数据共享开放程度、数据赋能基层水平,南通市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数据直达基层体系,纵向集聚交换省、市、县、镇、村五级业务数据。通过对数据资源“一本账”管理、数据配置“一平台”调度,实现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数据有序流通、共享开放。

南通市全面普查全市数据资源,并融合国家、省级目录统一编目,形成数据资源智能化“总账本”。政务数据目录在市级平台和区县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动态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使用效率,南通市还构建政务数据知识体系,绘制数据资源知识图谱,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手段,实现智能搜索、自动匹配、智能识别。

“政务数据的共享不但可以减少群众办事材料提交,一体化的系统设计还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流转减负。不需要再专门传递文件,在平台上就能轻松找到、完成审批,为基层开展公共服务提供了高效工具。”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近日,南通海安市聚焦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打通部门数据壁垒,强化数据共享免提交功能,成功申请订阅国家(省)级资源婚姻核验以及身份证、户籍、不动产、经营主体、出生证明等电子证照,实现户籍、不动产、社保、经营主体等系统数据共享,实现施教区报名入学“零证明提交”,最大限度减少统筹入学网上提交证明材料数量。截至目前,海安市超1.5万人实现入学报名“掌上办”,累计调用电子证照近5万余次。

“云通行”推动数字证书互认互通

“现在我们只要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厅,就可办理职工账户开户销户、启封封存、同城转移、基数调整、单位汇缴和补缴等业务,真是太方便了。”南通某企业财务负责人说。

CA数字证书互认互通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职能,打破市场壁垒,实现交易平台集约化,经营主体减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南通依托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开发完善数字证书互签互验功能,归并整合各政务服务部门CA数字证书,实现企业CA数字证书“一证通行”、业务办理“一路畅行”。目前,已完成人社、医保、公积金等部门超8.5万张企业数字证书互认互通工作。

据介绍,实现“一证通行”后,企业拥有任意一个数字证书,就能在公积金、人社、医保不同部门在线办理业务,既方便企业办事,也降低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此外,为鼓励企业办事数字化,南通还划拨专项资金为企业首个数字证书买单,实现政务服务CA数字证书统筹管理和经费统一结算。同时,南通还发挥政府采购优势与供应商谈判,降低CA数字证书年费标准。CA数字证书归并降价后,预计企业、财政每年可节约资金300万元。

“云监管”推动事业单位诚信服务

作为参加中央编办加强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课题研究的设区市,近年来,南通通过信用约束规范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建立事业单位信用监管机制,数字化推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

在信用承诺方面,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信用承诺制,依托南通市信用承诺管理系统实现信用承诺信息全流程闭环管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提交信用承诺书,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信用承诺信息在“信用南通”网站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在信用评价方面,建立公立医院、公立中小学、综合执法队伍、新型研发机构等多个专业领域在内的事业单位信用评价指标,提升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如将群众高度关注的患者满意度、专家出诊率、预约诊疗率以及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密切相关的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医疗事故控制等列为公立医院信用评价指标内容;将社会、家长普遍关心的教育质量、服务保障、安全管理、学生心理健康等列入公立中小学信用等级评价指标内容。

同时,依托南通市信用评价运行系统,南通实现信用评价工作全环节统一推动。事业单位在线完成自评,相关部门在线推送分类评分和失信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将系统汇总评分后初步确定的信用等级反馈给事业单位,经确认后在“信用南通”网站对外公示。如事业单位对初步确定的信用等级存在疑问可申请异议,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复核。如因存在失信行为影响评价结果的,事业单位主动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后可申请等级修复,登记管理机关审核通过后更新公示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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