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皋市“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单位:
《如皋市“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如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如皋市“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针对“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摸底排查,扎实搞好整治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工作内容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对本单位是否存在拖欠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和合同契约违约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对查找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好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逐项销账,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要将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源上防止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大督查办全面检查各单位“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查找问题不彻底的进行通报,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务诚信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政府网站、“12345市长热线”,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受理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积极探索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运用大数据手段,对政府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和预警。对政务诚信情况予以宣传报道。
(二)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各单位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受处罚、处分、问责等信息(包括纪检、司法、人社、督查等部门所掌握的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和违背信用承诺等政务失信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如皋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和“信用中国”网站及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
(三)完善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务信用记录、失信案件通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等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彻底清理失信问题存量、严防发生增量。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既是政务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人,也是“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要认真抓好排查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做到对“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问题排查整治“全覆盖、无遗漏”。
(二)增强诚信履职意识。开展公职人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坚持依法行政,讲诚信守契约,依法依规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杜绝违法违规乱答应、乱准许、乱承诺,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三)各单位要对“新官不理旧账”(政务失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将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